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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TO制定瘦肉精「殘留許可量」已經到了最後階段,最快七月完成。農委會指出,我國也是WTO會員國,有遵守相關規範的義務。不過,一旦採用國際標準,目前是禁藥的瘦肉精將開放有限度使用,養豬團體反對立場堅定,怕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。(張雅惠報導)

我國目前禁止使用瘦肉精,但進口美國牛肉驗出含有瘦肉精。農委會防檢局長許天來說,世界貿易組織WTO制定瘦肉精殘留許可量標準已經到了最後階段,今年五月會提出討論,最快七月完成,我國是WTO的會員國,也有遵守相關法律的義務,WTO目前規劃,肌肉肌鍵組織的瘦肉精許可殘留量是十個ppb,每個ppb濃度是「十億分之一」,肝臟四十個ppb,腎臟九十個ppb。

「因為WTO他一出來,就是所謂的國際規範,WTO的會員國都有責任遵守,要儘可能採用,如果不採用,要經過風險評估,對貿易對手國提出科學數據的風險報告」

瘦肉精並不是我國合法登記可以使用的藥品,不過,部分養豬戶偷偷使用,一旦抓到,第一次罰三萬到十五萬,第二次可以罰一百二十五萬,衛生署正在處理市面上消費端的問題,將儘快和農委會聯手啟動是否訂出瘦肉精的殘留許可量標準,一旦訂了標準,代表瘦肉精可以有限度的使用,目前非法使用也變成就地合法;瘦肉精的問題將從可不可以用,變成可以用多少。

養豬團體目前仍持反對立場,認為一旦開放使用,即便控制在安全容許量之內,但有些消費者聽了就怕,可能影響購買意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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