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傳出打算讓地方政府重新課徵空地稅,以防止建商養地。對此,建商大多認為,希望政府在界定空地時,要考慮土地的實際情況,一旦是因為進行土地整合,才暫時未開發,不應該被視為空地稅課徵的對象。(陳鳳如報導)

對於傳出行政院打算廢止暫時停徵空地稅或照價收買解釋令,一旦廢止後,地方政府就可以研商課徵「空地稅」,或實施「照價收買」。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表示,上市建商因為有業績壓力,買地之後就會進行開發、銷售,不會刻意養地,他說,以台北市為例,建商目前能買到土地不多,有些沒有開發是因為正進行都更整合,不應被視為持有空地不開發。「對一些真的有心想開發的人,你不讓他處理、反而課他稅,就會增加負擔。」

至於冠德建設董事長馬玉山也認為,政府如果要課徵空地稅,就應該先界定哪些是空地稅要課徵的空地,他說,如果持有土地五年或十年沒有開發計畫,政府當然可以課空地稅,但如果建商已經提出開發計畫時程,不論是都市設計、都市審議或是正在申請建照,就不應被課徵空地稅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t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